恤费人均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非因公死亡或因病死亡员工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四、本人工资指扣除绩效工资、午餐补贴等工作性补贴外其它列入工资统计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职工公假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参加社会活动、学生家长会,须凭通知,经单位领导批准,时间由具体情况而定。
二、子女参军可享公假1天。
三、员工公假,由各单位(或部门)根据本单位(或部门)绩效工资考核标准,视员工工作情况核发,超过三天以上起扣发午餐补贴,其它待遇不减。
四、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第四十六条其它情况
一、经公司同意,脱产学习三个月(含)以上的,自上学之日起,岗位等级工资按岗位等级工资基数的70发给并停发午餐补贴、绩效工资。
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因严重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者,原则上由失职者自行承担,并视情节扣发一个月以上绩效工资或岗位等级工资。
三、受公司警告处分者,扣一个月绩效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四、受公司行政记大过处分者,扣三个月绩效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
f五、受留用查看处分,在岗工作的,扣除一切待遇,按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被司法部门判刑、管制、收容审查或劳动教养,在岗位工作的,扣除一切待遇,按当地政府最低生活费标准计发。
六、被司法部门依法拘留的,按日扣除午餐补贴、绩效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如扣除后待遇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七、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并处罚款月薪的10。
第四十七条
以上待遇的考核仅包括基本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工龄津贴、福利津贴、物价补贴、午餐补贴、绩效工资等部分,年终奖等一次性发放的费用以及其它待遇均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第四十八条以上规定所涉及的公司人均平均工资、当地人均年平均工资及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每年公布为准。
第四十九条
员工申请探亲假、婚丧假、带薪休假应由各单位(或部门)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如有产假、产前假、哺乳假、疗养、病假、事假者,均应由有关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请假和脱产学习及其他脱产情况者,须由公司主观领导核准,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各单位(或部门)应如实、及时做好每月考勤申报工作,协同公司进行管理,如职工不经批准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