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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基建〔2010〕166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直流建设分公司,国网交流建设分公司:
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提高监理工作绩效,有效防范各类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持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公司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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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二○一○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综合建设工程施工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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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3日印发
f附件: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以下简称质量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提高监理工作绩效,有效防范各类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持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本办法的要求开展质量监理活动,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项目,以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和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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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火电工程项目,其它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质量监理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第五条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公司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文件审查、工序检查、见证、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等监理手段,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第六条文件审查是为保证施工质量管理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以及措施方案的有效性,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施工质量有关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的监理活动。
第七条工序检查是通过检查上道工序质量是否满足要求,从而确认是否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而进行的相关监理活动。
第八条见证是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第九条旁站是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在现场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