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新源公司、国网直流公司、国网交流公司: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施工安全职责,提高监理工作绩效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在(试行)》应用成果的基础上,公司组织完成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的编制,经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公司规章制度委员会审查,现印发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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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主题词:城乡建设施工安全监理办法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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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9日印发
f附件: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安
全监理(以下简称安全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控制,提高监理工作绩效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防范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投资建设或控股的输
变电(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项目、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和常规火电机组工程项目,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和工作规程等,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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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实现对施工安全的有效控制。第五条文件审查是指监理人员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
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施工安全有关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措施方案的有效性。第六条安全检查签证指监理人员依据安全规程、规定、
标准等,对重要施工设施在投入使用前进行的安全性能检查签证和重大工序转接前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检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