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案例分析及答案12001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因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吴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易人身险办妥有关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2002年5月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龚某的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答:在本案中龚某不知自己已患有胃癌仅从其没有声明自己患胃癌的角度看并不算违反告知义务但是龚某对自己几个月前住过院动过手术的事实这一事实对保险人来说无疑是很重要的是不可能不知道的他却没有加以说明问题的关键恰恰在这里因为根据保险法的一般理论告知义务要求告知内容是对事实的陈述而非准确地阐明观点它并不苛刻地要求投保人的告知完全准确无误只要在投保人认知范围内他尽最大可能地履行了这项义务即可也就是说在被保险人确不清楚自己到底患何种病的情况下倘若他对病情作了感知性陈述尽管这种陈述不一定与事实相符如患有胃癌家属等善意地告诉他得的是胃病他申报患过胃病他在义务履行上是绝无瑕疵的但是如果他隐瞒或虚假陈述了就医或治疗等方面的事实则犯有未适当告知重要事实的过错应当承担违反告知义务的不利后果保险人是有正当理由拒绝赔偿的保险人因此获得抗辩权拒绝给付保险金
2衡阳市某公司职工熊某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员陈某为其59岁母亲王某投保8份重大疾病终身险陈某未对王某的身体状况进行询问就填写了保单事后陈某也未要求王某做身体检查2002年7月王某不幸病逝熊某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