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同时遵守执行相关规定。第三条公司采购以公开采购为主要方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放开市场,实行信息公开,严格合同约束,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采购是指公司实施的货物及服务的买卖交易,包括:一小型基建、大修及更新改造项目中物资设备采购。其中需要安装的设备采购中,施工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额30的视为货物采购的伴随服务。二外包服务的采购。三广告媒体及其他商业等招商。四房屋(含门面)、土地等各类不动产的出租。五闲置物资设备等的出租出售。六公司决定集中采购的其他项目。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五条公司采购管理组织及职责分工。一公司成立采购管理领导小组。采购管理领导小组为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解决采购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f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副职担任,成员由纪委执法监察、工程技术、经营、审计、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组成。
二采购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设在物资设备科,由物资设备科科长任主任,其他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采购管理办公室在局物资管理处和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公司纪委执法监察室、审计部为采购管理的监督部门,对采购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受理和处置与采购活动有关的投诉,查处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公司法律顾问是采购活动的法律支持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持和咨询,经营科负责采购合同审查。
五采购管理办公室为采购执行主体,负责采购方案的执行,办理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具体事务。
六工程技术科负责批量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的制定或审核把关,负责采购质量的监督、检查与信息反馈。
七财务科是款源主管部门,负责采购项目款源的安排、审批,负责对外采购款项的结算。
八根据采购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寻求路局采购所的支持和帮助。
第六条集体决策制度。一公司重大采购事项集体决策。根据需要,由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提出建议、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可通过组织召集领导小组
f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纪委执法监察室、物资设备科等部门参加的专项会议,对采购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
二采购过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