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完善采购运行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活动和参与采购活动(包括销售人员的礼品)的所有部门和员工。第三条公司采购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分工协作、相互制衡,严格控制产品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采购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采购职能范围如下:(一)组织承办集中采购;(二)公司范围内使用的产品的分散采购;(三)公司范围内使用的产品的紧急采购;(四)公司职场的装修及改造;(五)组织制订、修订公司采购相关制度;(六)制定并根据需要修改采购执行标准。第五条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IT产品的集中采购,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IT产品的采购计划和费用预算,按照公司相关程序组织报批;(二)按照本办法规定完成采购相关工作,并负责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控制和质量控制;(三)产品和服务使用情况跟踪,并负责与供应商的日常联络;
(四)制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IT产品集中采购的技术实施报告。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聘任及其他专项服务的采购由公司相关部门自行组织。
第七条公司财务清算部负责采购计划的预算审订,采购交易的预算充足性审核、交易的会计处理以及计划和实际采购的差异分析等。
第八条公司财务清算部负责采购款项的支付和采购原始凭证的合
f规性审核。第三章采购形式和采购方式
第九条公司采购形式按照采购对象的重要性、采购金额和采购数量划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和紧急采购。
第十条以下产品和服务实行集中采购:(一)车辆等交通工具;(二)公司购置、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工程;(三)业务所需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四)重要材料、各类宣传品的制作和印刷;(五)礼品、促销品以及办公用品;(六)需统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和大型应用软件;(七)大型的计算机服务、专项技术合作、除本办法第六条之外的中介咨询等技术服务活动。(八)与公司基建相关的采购工作。第十一条除本办法第十条所列之外的产品和服务实行分散采购。第十二条因发生紧急事件或意外事件而进行的产品和服务的采购为紧急采购。第十三条公司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非特定供应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