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条件:1、内容涵盖面广泛但量小易消化;2、形式生动兼具趣味性;3、可以迅速得到被教育者的反馈信息;4、贴近学生在校生活且能够长期频繁地操作进行;5、师生之间可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法制意识;6、能够带动家长参与其中;灵感伴随着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整合、新基础教育实验、探究性课程等一系列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而产生:我们的课堂教学时间内信息含量通过运用多媒体技术大大提高了;课堂教学手段多元化、课堂教学模式丰富了;教师的教学思路与视野开阔了;师生间的互动沟通增加了;学生课内外的学习方式自主化了。这使得我们把开展法制教育的着眼点渐渐地聚焦到了学校教育活动的主阵地课堂教学上来。我们假设,如果可以通过每一门学科的课堂教学来进行法制教育,势必可以体现法律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紧密性,势必可以帮助学生多方面多角度了解法律对我们实际生活的积极作用;如果再从课堂教学延伸到课前探究预习、课后作业复习等环节,辅以德育常规工作中的主题班会、晨会、升旗仪式、报告会、演讲、板报宣传、专题网站等形式,学校的法制教育岂不是能全方位覆盖到学生校园生活的所有层面?假如我们再能够通过适当的环节设计策划(例如让家长协助学生共同完成某个带有法制教育主题的学习任务),让家长们也能参与到学校的法制教育活动中来,我们对提高本地区居民文明程度及法律素质不也做出了贡献?粗略了解下来:到1996年底,我国现行有效的各种法律共有10大类,220部,行政法规650多件(近期新增修改的许多法律条文还未计在内)。哪些应该向学生宣传?怎样宣传?宣传到什么程度?考虑到学校自身教师队伍的能力和教学对象的年龄特点,我们最后把课题定为《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策略研究》,意为“将法制教育的内容、知识点乃至法律意识、法律素养的传输与培养,通过多种有效形式,潜移默化式地有机结合于各门学科的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最终对师生共同提高法制观念起到积极影响。”所谓“渗透”强调课堂上法制教育形式的即时效益、时间分配上的少而精、内容上对课堂教学目标的呼应与延伸,追求真正体现学科教育价值和教学资源内涵的开发利用。在我们看来,合理有效的课堂法制教育渗透不同于专门的政治课、法制课上直接的输送法律概念,而是润物细无声的春夜喜雨,是锦上添花!它绝对不应该是一块强行粘贴在华贵新衣上的丑陋补丁!当然,这样的课堂教学研究,无疑对教师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惟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