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策略研究》是2003学年度闵行区教育系统的重点课题,但该课题的相关研究工作,早在2003年的1月份就已经在我校展开。下面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我们这个课题的立题思路:对“依法治国”时代背景的解读学校应在举国上下的法制建设过程中承担什么样的义务与责任?对学校拓展延伸教育内涵的解读学校的普法教育应在师生的“成人”意识培养过程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对学校自身教科研发展方向的认定我们这个课题与以往的学校法制教育手段有何不同?(在这之前,有必要声明一点:作为一所普通郊区农村中学,我们的理论学习基础尤其是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是相当浅薄而非专业的,所以发言中如有谬误之处还盼专家领导的批评斧正。)一、学校应在举国上下的法制建设过程中承担什么样的义务与责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保证国家建设稳定发展,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创造更加良好、安定的社会环境。在《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文件中明确对学校的普法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中小学要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可见,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建设目标,学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应尽的义务,理应主动地、创造性地投身其中,探索寻找完善学校自身法制建设、提高师生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与方法。需要说明的是,我们的这个课题早在3号文件发布的一年前就提出来了,应该说这个课题我们是顺应时代的呼唤和要求而提出的。二、学校的普法教育应在师生的“成人”意识培养过程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学生由启蒙到成人,学校是他们从家庭迈向社会的桥梁和必经之路,在这里,不同年龄段的孩子要接受各种层次的知识教育以获得人类千百年来积淀的间接或直接的生活经验;同样在这里,他们要获得提醒与告诫:他们终将面对的是怎样的一个世界,他们应该怎样去在这个世界里生存与发展。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而学校的普法教育就是要把每个人在从事各种各样的活动,在和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打交道时所应该遵循的这些“规矩”,尽早地告诉给学生们。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绝对不亚于学科专业知识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