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体系证书将自动失效并由主管机关予以注销。质量管理体系每五年进行一次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换证审核,审核通过后换发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新增船员培训项目或办学层次发生变化的,应申请附加审核。自1998年8月学校取得质量体系证书后,按时通过了历次审核,保证了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我校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
一、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承诺(一)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明确其质量方针,包含质量目标和质量承诺。质量方针要与培训机构的总体目标以及用人单位的期望和需要相吻合。质量方针应被其所有员工和学员理解,并坚决贯彻执行。我校的船员教育与培训的质量方针是:
严谨治学,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培养高素质的航运人才。高素质的含义主要表现在:思想政治素质高。忠于祖国,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有
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执行意识。业务素质高。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较宽的专业知识,有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
力,有熟练的实践技能和语言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及环保意识;文化素质高。有较高的文化修养,丰富的人文知识和涉外能力。身心素质高。有适应航海工作环境的健康体魄与心理素质,具有在复杂情况下的
应变能力。(二)质量目标:
毕业生在专业理论上满足STCW公约管理级要求;在实践技能上满足操作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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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在英语听、说、读、写上具备高级船员任职适岗的必备能力;在安全操作意识、环保意识及身体健康方面,满足STCW公约规定的要求及国家各级行政主管机关的规定要求。毕业生在职业素养上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和良好的服从意识,有较高文化修养,有适应岗位需要的健康身体和心理素质;培养“适应能力强,实干精神强,创新意识强”的“三强”人才。开展的各类船员培训,满足主管机关相应培训要求和用人单位提出的质量要求。为了实现学校船员教育和培训的总体质量目标,各受控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制定部门质量目标,部门质量目标应与学校总体质量目标相一致,并具有可测性。(三)质量承诺:贯彻质量方针,诚实地执行STCW公约和国家主管机关颁布的各项法规、标准,坚持“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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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
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校长
副
副
副
书
校
校
记
长
长
学生
行政
(人事
)
教
学
学
生
质
工
管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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