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武术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四川省武术协会,简称:四川武协。英文译名:
SICHUANWUSHUASSSOCIATIONA缩写:SCWA
第二条本会是由四川省境内广大武术工作者和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
性社会武术组织;是四川省体育局领导下,推动四川武术事业发展,促进武术运
动普及和提高的全省性体育专业社会团体;是四川省体育总会的单位会员;是代
表四川省参加相应国内武术组织的唯一合法团体。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团结全省武术工作者和爱好者,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
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
工作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集成和发扬祖国
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探索、研究武术工作特点、规律和经验;大力普及群众性武
术活动,增强人民体质;努力提高武术运动水平,开发培养武术人才;提倡树立
良好的武德武风,为发展和繁荣全省武术事业而积极开展工作,为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本会业务主管单位是四川省体育局,并接受其领导和业务指导;同
时接受四川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即四川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太平寺路9号;邮政编码:610041;联系
电话:862885110032(传真)。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业务范围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武术运动的方针、政策;提出我省武术运动的远景规划、
发展战略、改革措施等意见和建议;
(二)继承和发扬中华武术优秀文化遗产,宣传和推动群众武术运动的开展,发
展武术事业;
(三)通过武术活动,向广大武术工作者和爱好者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
际主义教育,培养良好的武德武风和奋勇进取、顽强拼搏、团结友爱、遵纪守法
的优良品质;
(四)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全省武术训练网络,提出完善武术训练体制的建议,
促进武术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五)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做好优秀运动队服务工作;
(六)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民间武术馆(校、社、站、中心、俱乐部)的管
理,促进社会武术活动健康发展;
(七)协助业务主管单位有关规定,举(承)办全省性、全国性武术活动;
(八)受业务主管单位委托,承担武术专业人员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九)受业务主管单位委托,组织实施《中国武术段位制》推广工作;
(十)组织和协调武术运动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开展武术挖掘整理工作,
组织撰写和编辑出版武术运动书刊、杂志、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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