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简外,会议纪要应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形成的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
第十三条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会议通知、议案、科学论证材料等有关文件,须每年装订好永久保存。
f第十四条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领导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不得在领导集体会议上临时动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经领导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成员的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领导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领导集体的决定。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组织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对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七条重大问题不按本制度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应立即纠正,按规定重新议事。重大问题不按本制度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又为自行纠正的,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违反本制度其他规定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诚勉谈话。如出现重大失误,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第十八条院纪委负责检查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受理有关投诉并按本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院党委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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