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辨识公司范围内的危害因素,对其进行风险评价,判定出不可承受的风险,
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程序,实现全过程安全控制。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活动中的危害辨识、评价和控制活动。3术语和定义危害因素
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通常情况下,二者并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是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即人、物、环境、管理几方面的缺陷,危害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或状态”。1.危险源指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2.危害辨识指识别危害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为什么能发生,怎样发生的过程。危害辨识的两个关键任务是辨识可能发生的特定的不期望的后果;辨识导致这些后果的材料、系统、过程和设备的特性。3.风险评价利用系统工程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及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并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的大小,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工程、系统安全的过程。4.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4职责总经理负责公司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组织领导工作,并提供重大危险控制所需的资源。安全环保部□负责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重大风险因素控制计划的制定。□对不可承受风险控制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负责环境污染不可承受风险的治理和控制计划。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生产工艺、工程项目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负责生产工艺、工程项目方面的不可承受风险治理项目的立项管理。□按照“三同时”的要求,保证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负责组织电气、机械设备设施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负责电气、机械设备设施不可承受风险治理项目的立项管理。财务部负责不可承受风险治理所需费用的支付,确保专款专用。分厂
f①负责公司作业范围内的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②负责作业范围内的不可承受风险治理项目的立项管理。③实施公司评价出的风险因素的控制计划。5工作程序441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组织机构公司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副组长:安全环保部部长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各分厂厂长危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