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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工作制度教学督导工作制度(试行)(2007年9月18日佛职院200777号)为了进一步疏通教学信息渠道,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学院决定成立教学督导室实行教学督导制度,开展教学督导工作。一、教学督导室的性质1、教学督导室是在院长领导下,对全院各教学部门及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工作、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管理进行检查、督促、评价及指导的工作组织。2、教学督导室对教师教学工作评定的结果,是教师教学业务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课时酬金分配、评选优秀教师、评定教学奖项的重要依据。二、教学督导人员的组成1、学院成立教学督导室,教学督导室一般由710人组成。负责对全院各教研室教学督导员的领导、指导和考核工作。原则上教学督导室设主任一名,另设副主任一名,兼职秘书一名,负责督导室的日常事务。各教研室的教学督导员原则上由教研室主任兼任。3、教学督导室成员一般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熟悉教学规律,为人正直、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群众威望、教龄较长的在职或退休教师担任。4、教学督导员由学院聘任、颁发聘书,聘期一年、可以连聘。三、教学督导工作职责1、教学督导工作职责范围是全院各专业的日常教学、教研教改和教学管理。教学督导应对各专业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督促了解并掌握各专业教师教学、教研、教改等工作的基本状况。2、通过教学督导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帮助和指导以利于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也为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3、通过教学督导对学院各专业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意见建议进行及时疏通和反馈,以便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形成。四、教学督导工作内容1、以听课为主要形式,了解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践、组织考核等各教学环节实施情况,检查教师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是否体现高职教育的特色,是否体现现代教育方法的运用是否有利于培养目标的实现。2、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讨,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图书资料建设等研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了解各专业教风及学风建设情况,了解教师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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