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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一、总则教学督导工作应坚持“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的指导思想,以提升教师教学质量意识,促进教师教学质量提高为工作目标。二、工作职能教学督导工作的职能主要为:教师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的监测,学生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的监测。通过检查、分析、反馈、督促、咨询及指导,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出有效的改进建议,为院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建议。三、工作内容(一)期初教学准备工作检查开学前三天至开学第二周,教学督导组,采取巡查方结合听课和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检查教学准备工作。检查内容:1教材使用情况;2教师授课教学计划及教案;3教学设施设备、教室等的准备情况;4教学工作运行情况。(二)期中教学检查第九周到十一周,采用随机抽查、分组互查、召开学生(教师)
f座谈会等方式,教学督导组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情况(含教学保障)意见以及检查教学开展情况。检查内容:1授课计划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授课计划;2教师教案、作业批改等情况;3教学秩序以及停课、调课制度执行等情况,检查有无随意停、调课等现象;4收集教师、学生对教学保障、教学工作的意见;(三)期末教学检查学期结束的前二周,教学督导组,以抽查教学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学期教学工作检查。检查内容:1各年级、专业的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2教考分离、流水阅卷执行情况;3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情况,本学期以来的教学秩序、教学文件、教研室活动记录。4下学期教学安排、教材征订、教学任务落实等情况。(四)日常教学检查日常教学检查实行“日日查”、“周周查”、“月月查”,方式包括巡查、定期检查和抽查等。1“日日查”由各系教学督导组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是否
f在岗、按时上下课,有无擅自调(停)课现象,是否按规定进行实训场地管理,学生是否有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及时向系部报告发现的教学安全隐患或教学事故,等等。2“周周查”由院教学督导组进行,每周进行不定时检查,内容包含:教师是否在岗,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擅自调(停)课现象,是否按规定进行实训场地管理,有无教学不安全隐患,学生是否有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报告所发现得教学安全隐患或教学事故,并通知相关系部。3“月月查”由各系教学督导组,对教师教学环节进行月度检查,内容包括:教师的备课情况、课堂教学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及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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