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工伤认定管理,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国家和地方工伤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和公司《山东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事故管理办法》(xx发〔2013〕22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第三条各类工伤认定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安全部予以协助;生产部、工会等单位根据需要协助调查及处理工伤事故相关事项。第四条公司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的工伤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工伤认定管理工作。第五条公司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二章工伤认定范围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员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员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f第八条员工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三章工伤认定程序第九条各单位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后2小时内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安全部及生产调度,采取录音、录像、照相等方式对现场进行取证。并在事故发生后或职业病确诊后1日内及时填写《工伤事故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和《工伤事故报告单》(见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其他工伤认定申报材料在事故发生后或职业病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