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后15日内上报人力资源部。各单位不按规定时间提出认定申请的,责任由事故单位负责。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与安全部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而后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第十一条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人力资源部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申请时限时,必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第十二条凡隐瞒工伤事故或所在单位与负伤者达成某种协议不报而未决定为工伤的,造成的后果由事故单位负责。
第四章工伤认定申报材料第十三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出现的工伤事故的协助调查及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材料的整理工作,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事故基本情况表、工伤事故报告单、工伤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2工伤申请公示(见附件4,需在本单位明显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工伤公示情况反馈表(见附件5);3工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4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5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6两名以上证人手写的证人证言(见附件6);7反映员工当天出勤情况的考勤表复印件、工作时间表(见附件7);8发生交通事故的需要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工外出的需要提供派工单、外出相关材料,在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受伤的需要提供活动组织单位发布的秩序册、参赛名单等;
f9其他相关的书面材料、音像材料等。第十四条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部应当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单位按照告知要求补正材料,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五章工伤待遇第十五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所在单位及现场人员应及时做出抢救措施并迅速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属于交通事故的应及时报警。工伤期间考勤及工资待遇根据公司考勤和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经认定为工伤的员工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果及工伤保险待遇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第十七条经认定为工伤的员工接受治疗发生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由工伤保险支付,其他费用按所发生事故时员工是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