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系数,可根据各科特点自行设定。每月汇总统计工作量上报。
六、其他规定(一)新聘未定岗人员,实行包干期工资待遇,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无上岗证、未参加值班人员不参加绩效。(二)引进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引进高学历、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学科带头人、返聘人员,其绩效工资待遇可采取特别政策,具体由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三)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及请病假、事假人员的绩效工资参照核算。1.请病假、事假一个月以上者,绩效部分纳入科室其他工作人员绩效收入。2.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或进修人员,超过一个月以上,由科室按同级人员绩效工资平均值计发。3产假期间成本由医院承担,不参加绩效。4孕期怀孕7个月后、哺乳期产后一年绩效按所在科室平均值计算。七、附则(一)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由医院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二)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在试行中,如有不完善或争议之处,由医院领导班子进行讨论调整和完善。(三)本方案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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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医生工作考评细则、考评表2、护士工作考评细则、考评表3、行政、后勤工作考评细则、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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