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牡政办综201526号【发布部门】牡丹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724【实施日期】201507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牡政办综〔2015〕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24日
牡丹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7
f目
录
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22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3预警和预防机制31信息监测与报告32预警预防行动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5应急处置51事故分级52信息报告53紧急处置54指挥和协调5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27
f56新闻报道57应急处置暂时停止和终止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理62社会救助63保险64总结评估7保障措施71通信保障72应急救援队伍与保障73技术储备与保障74奖励与责任8预案管理81培训和演练82预案更新83预案解释部门8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9附则10附录
牡丹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1
37
编制目的
f为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第549号令)》(国务院第302号令)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115号令)
《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国质检特〔2005〕20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TSGZ00062009)《黑龙江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黑政办函〔2014〕78号)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在全市辖区内,因特种设备本身或外在(人为)因素导致设备爆炸、损坏、失效、缺陷、故障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主要原因的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工作。21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1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质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