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发文字号】湛府办函201552号【发布部门】湛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518【实施日期】201505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15〕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湛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市质监局)反映。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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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湛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广东省》、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3〕101》(安委
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2013〕8号)和《湛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较大(Ⅲ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工作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运转高效。市政府、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1应急组织机构市政府设立湛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分管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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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长任总指挥部,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质监局局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卫生计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人为指挥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