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沟通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使员工能按照正常途径表达情绪与不满,改善工作气氛,维护公司和员工权益,收集内部管理信息,建立顺畅的沟通管道,增强企业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和协议关系的员工沟通问题的协调处理。第3条权责1总经理负责申诉处理结论的最终核准;总经理意见箱提报问题的处理回复;员工座谈会的主持;问题回复及处理结果的核准。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申诉事件的调查;处理办法的提出;员工座谈会的组织;违规投诉、员工意见箱提报问题的回复。3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负责总经理信箱、员工意见箱的定期开启,意见的汇总和提报;新进员工座谈会、班组长座谈会的召集、会场布置、会议记录、会议反馈问题的后续跟进。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申诉的调查,处理意见的提报;总经理信箱、员工意见箱、新进员工座谈会、班组长座谈会提报问题的责任落实和协助处理;员工提案的评审及被采纳提案的落实。
第2章沟通内容第4条员工对于奖惩处置不公或存在明显偏差,遭受打击报复等对自己精神和物质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可以向上级申诉。第5条员工发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可向总经理信箱投诉。第6条员工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管理有意见和好的建议的,可向员工意见箱投诉。
第3章沟通形式第7条申诉1申诉人直接以书面、口头、电话、意见箱、短信、邮件等方式向上级申诉。2申诉政策如下。1申诉问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无理取闹、不得借申诉报复他人。2对申诉人必须给予尊重,并保障申诉人的个人隐私。3保障申诉人不因提出申诉而遭受打击报复、失去工作或遭受开除等其他处分。4对申诉问题的处理情况应给予及时答复。5员工不应以任何名义,未经申诉与协调程序妨碍生产管理秩序、怠工或罢工,公司可依据《奖惩管理规定》给予处置,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6处理员工申诉的人员如与申诉人有亲属、好友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交上一级人员处理。3申诉人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申诉书》并如实填写,依次向班组主管、部门主管、事业部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申诉,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并协调处理,在3个工作日内未处理也未及时回复的,申诉人可越一级以书面方式继续申诉。第8条总经理信箱1员工以实名或匿名方式举报管理干部不作为、处事不公、工作中弄虚作假、收
f受贿赂,欺诈、赌博、偷盗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在工作中遭受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