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关系的形式得到巩固和保护。它们之间的区别体现在1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因为一定的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联系着一定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依据国家制定的劳动法律而形成体现了国家的意志。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共同劳动存在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则是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所以它的形成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每一种具体的劳动关系之所以成为劳动法律关系正是因为有规定和调整这种劳动关系的劳动法律规范存在。如果没有相应的劳动法律规范就不可能形成劳动法律关系。3两者的内容不同。劳动关系是以劳动为内容的当国家没有制定相应的劳动法律规范时这种关系因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具有国家强制力。这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缺少有效的保护与保障。劳动法律关系是以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任何一个劳动法
f律关系的参加者都是作为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出现的同时受到国家法律保护。2、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即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的当事人的共同的意志。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质因此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其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实现社会劳动过程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3劳动法和社会法的关系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中指出“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了社会法的定义。由此可见社会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我国具有中国特色
f的社会主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