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培训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范围内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日常管理、安全技术培训、资格评定考核及劳动保护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30号
3定义31特殊工种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的工种,定义为特殊工种。如:焊工、电工、起重工。32特殊工种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规定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人员。
f4管理机构和职责
安全科是特殊工种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换证等具体管理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及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核、资审合格,并取得由当地相关建筑业培训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符合本岗位的任职条件的,方可上岗独立工作。
52特殊工种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考核、资审、发证工作由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技术监督部门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教育培训部门负责。
53特殊工种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取证换证、考核及建档工作由安全科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54因故脱离特殊工种岗位一年以上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及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原岗位工作。
55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工作,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岗位规范要求。
56对特殊工种人员的违章行为,应视其情节,采取批评教育或待岗处罚。对因违章而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罚。
6劳动保护
f61本公司注重保护特殊工种人员的身心健康,不断改善特殊工种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62特殊工种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对身体条件差,不适应继续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调换工作岗位。
63安全科负责为特殊工种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监督并完善各项保护措施。
7考核
71安全科作为特殊工种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资格审查和岗位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