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审阅和签发。(5)公司及各部门所有管理性文件的审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写《文件审阅签发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审阅和签发。73文件归档、发放、保管731文件归档(1)经审批后的文件,人事行政部负责填写“文件记录目录”,并且将电子档和纸张文件同时归档。(2)各部门收到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保管。各部门的“文件记录目录”应定期予以更新,并将复印件交人事行政部编制更新公司《受控文件清单》。732文件发放公司受控文件、记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按以下范围发放:(1)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公司管理文件下发至各部门牧场;(2)作业文件、记录下发至牧场使用文件的相关部门班组;(3)各个部门牧场都要使用相应文件、记录的有效版本,人事行政部及时收回作废文件;行政办公室拟定《文件发放登记表》按上述规定范围发放文件并注明发放数量,填写发放编号,并由领用者签名。
f(4)文件接收部门应指定人员接收文件,收文者要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中签名。733文件保管与借阅(1)文件保管:所有经批准发布的文件皆应登记编目并归档保存于文件的归口部门,文件持有者使用有效版本,并确保文件清晰易于识别。a、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行政文件正本、管理文件存放在人事行政部。b、技术文件正本按文件归口存放于文件产生的技术部门。c、外来文件正本依文件分类存放于档案室及相应的文件接收部门。(2)各部门需要借阅文件时可向文件归口部门办理借阅手续,各部门文件管理人员应建立“文件借阅登记表”,管理文件的借出和归还。(3)存放与硬盘和软盘的文件应有备份,并作出版本标识,采用密码进行保护,限定查阅及使用范围,由授权使用的人员进行操作。(4)文件的持有者若跨部门调动或离职,应办理文件交接、归还手续。74文件的更改与回收作废741文件更改(1)当文件不适应需要更改时,由文件归口部门提出,并实施具体更改工作,文件更改必须符合统一性、协调性,必要时相关的文件应进行同步更改。(2)文件更改的起草、审核、批准由原文件起草、审核、批准部门人员按负责填写《文件更改评审单》并实施更改。(3)文件修改内容较少时,可以采用划改、换页的方式进行更改;单文件更改超过三次或更改较大或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或管理体系执行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进行换版。(4)公司文件更改状态按版本号为A版(B、C、D等)修改状态为0(1、2、3、4等)依此编号。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