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三)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四)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一)公司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
表现良好。(二)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公司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公司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三)公司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员工被录用后,由公司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四)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f(五)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六)公司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公司将职工教育经费的70用于一线职工岗位培训。公司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实施就业准入的岗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员工只有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后才能上岗。(七)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要求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八)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三、劳动合同管理
(一)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工作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