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及承包人:
(1)因分包人施工不按规定、规范或施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2)因承包方管理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3)双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有关规定处理。11、分包工程款支付方式采用固定分包价方式支付分包报酬,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按下列约定支付:(1)分包方在外(自己公司)加工制作,底漆刷好,进场后工程承包人按进场半成品价值总额80支付给分包人(转帐方式)。(2)安装完毕,刷好面漆,并经验收合格付总价的90(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若无质量问题付清工程尾款。如验收有质量问题整改后,留3作质保金六个月付清。12、施工变更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fa、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位置和尺寸;b、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c、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2)因变更导致分包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施工中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因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13、施工验收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14、违约责任(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a、工程承包人不按时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b、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应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分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的
f利息。(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造成的停工、退场应向分包人带来的经济损失。(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a、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带来的一切损失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