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了优良和废弃土地。2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减排率不得低于规定底限。美国《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案2007》规定,自该法案生效后,所有新建工厂的生物燃料产品的温室气体减排率不得低于20,先进生物燃料的温室气体减排率不得低于50,纤维素生物液体燃料(主要指纤维素乙醇)的最低温室气体减排率则要达到60。欧盟委员会在《可再生能源指令》中规定,所有生物液体燃料的温室气体减排率不得低于35,2017年需达到50,在而2017年后新建工厂的产品的温室气体减排率应达到60。3其他方面。美国政府审计办公室指出,目前法规只要求美国环境保护局监管生物燃料的温室气体排放,建议修改《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案2007》,要求美国环境保护局开展更完善的全生命周期分析,以全面评价生物燃料的各种环境影响,规定和遴选合格的生物燃料(生产技术路线)。欧盟还考虑在2010年将可持续标准适用范围扩大到生物质发电和供热领域。可持续标准的实施可能将重塑生物燃料产业和市场格局,其影响甚至超过国内财税政策和国际贸易关税政策,但仍存在不少争议。生物燃科温室气体减排率的评估方法和结果,特别是近期热议的关于间接土地利用变化的影响ILUC将对市场产生重大冲击。首先,纤维素乙醇和甘蔗乙醇的碳排放强度远低于玉米乙醇等,前者将赢得环保和市场优势。例如,美国加州根据评估结果规定,美国玉米乙醇、巴西甘蔗乙醇、废弃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的全生命期碳强度分别为
f994807gCO2MJ(分别对应采用煤炭和天然气燃料产品)、734gCO2MJ、222gCO2MJ。很明显,利用较少的巴西甘蔗乙醇和更少的纤维素乙醇即可满足温室气体减排要求,该额外减排效益将使得其拥有溢价,可望明显弥补进口关税或高成本的劣势。其次,纳入土地利用变化因素可能对国际生物液体燃料市场产生重大影响。目前美国第二阶段可再生燃料标准计划和加州低碳燃料标准计划均考虑了间接土地利用变化的影响,将大幅增加玉米乙醇和甘蔗乙醇的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估值,使其难以满足减排率限额要求,从而可能否定美国玉米乙醇和巴西甘蔗乙醇的合格性。如果国际油价未能在2011年前重回高位,玉米乙醇将同时丧失经济竞争力和温室气体减排效益,弧而退出生物燃料市场(如美国加州)。目前,美国生物燃料产业界对间按土地利用变化影响的量化方法和结果存在激烈争议,争论的焦点集中在间接影响是否存在,批评者认为评估模型的依据和可靠性不足、参数和假设不准确、没有同等评估石油等其他燃料的各种间接影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