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激励公司高管人员诚信、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相关公司股票走势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匹配、高管薪酬与员工工资水平协调,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兼顾的原则,以提高企业经营绩效为中心,既要切实体现公司经营管理者在企业经营与决策中的特殊作用及其人力资本价值,又要进一步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关系。二、适用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本方案统称“高管人员”)。三、薪酬结构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激励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岗位职责和基本履职情况,按月支付。激励薪酬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营绩效和节能环保效果等挂钩,实行月度预支,年终结合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公司可依照法定程序探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长效激励机制。四、基本薪酬董事长、副董事长25万元月
f总经理:2万元月其他高管人员:0818万元月五、激励薪酬公司主营产业为煤电铝材,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安全责任和市场风险较大。结合这一特点,激励薪酬由安全风险薪酬、经营绩效薪酬和节能环保薪酬三部分构成。1、安全风险薪酬安全风险薪酬实行个人抵押金制度,并与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挂钩。实现安全工作目标,安全风险薪酬兑付标准与基本薪酬相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高于安全工作目标,安全风险薪酬实际兑付标准可提高1050。当年实现安全生产无工亡,安全风险薪酬再提高1倍兑付。因公司管理层监管不到位,导致内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视实际情况应扣减相关责任人安全风险薪酬的10100。与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相比,每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减安全风险薪酬的10;每超发生一起工亡事故,扣减安全风险薪酬的20。2、经营绩效薪酬公司实现年度利润目标,经营绩效薪酬兑付标准与基本薪酬相同。公司实现年度利润低于目标利润的30时,不兑付经营绩效薪酬。公司年度实现利润在目标利润的30100之间的,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兑付经营绩效薪酬。公司年度实现利润高于目标利润,可按年度利润增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