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槎桥镇第二完全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教育的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整体构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要坚持如下原则:(一)导向性原则。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和导向功能,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制度等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发现、发展潜能;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二)发展性原则。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发展和变化的过
f程。(三)可行性原则。制定的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四)客观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二、评价内容与方法(一)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5个方面的内容。(二)评价依据。评价以《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为依据。(三)评价方法1学生自评2学生互评。3家长评价。4班级评价小组评价。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四)评价次数。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即时评价、学期评价。即时评价一般随
f着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评价结果记入成长档案袋;学期评价一般在学期末进行,每学期评价一次。(五)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评语两个部分。1.等级评价。等级评价只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进行评价,不再对各维度加权出总等级。学期等级。每学年从5个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一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