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1、简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2、简述一国国家不当行为非法性的排除。3、简述外国人待遇原则。
1、简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沿海国在本国的专属经济区的权利有四个方面:(1)对自然资源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专属经济主权权利。(2分)(2)对专属经济区内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2分)(3)《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如航行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2分)(4)建立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执行该法律规章的权利。(2分)沿海国在本国的专属经济区的义务: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行使上述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适当顾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2分)2、简述一国国家不当行为非法性的排除。(1)同意,即国家实施的行为是在得到关系国的同意情况下作出的。(2分)(2)针对他国的违法行为而采取的对抗行动。(2分)(3)国家出现的不可抗力和偶然事件。(2分)(4)危难,指国家代表或受其监护的人为了逃避极端危难的状况而实施的行为。(2分)(5)紧急状态,即国家遇到特别紧急的状况,如遇到外国侵略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1分)(6)国家的自卫行为。(1分)3、简述外国人待遇原则。实践中形成的外国人待遇原则主要有以下三项(1分):(1)国民待遇原则,也称平等待遇原则,是指一国对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一定事项上给予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这一原则的目的是使外国人与所在国国民处于平等的地位,既不享有特权,也不受到歧视。(3分)(2)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一国(施惠国)给予某外国(受惠国)的国民的待遇不低于它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国民的待遇。其目的是使受惠国国民与第三国国民相比永远处于不受歧视的地位。(3分)(3)互惠待遇原则,是指一国给予外国国民某种权利、利益优遇须以该外国给予本国国民同等的权利、利益或优遇为前提。其目的是避免外国人在本国片面获得某些权利和利益,同时反对本国人在外国受到歧视。(3分)
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简述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航行制度。2、简述领馆的特权与豁免。3、简述条约的缔结程序。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简述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航行制度。
f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一般是指构成世界性航道从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2分)《海洋法公约》对一些两端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沿海国的领峡,同时构成世界性航道的海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