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③对投标人在副省级城市区级以上政府市容环卫杯等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及次(年)数进行统计排名,第一名15分(次或年),第二名1分,第三名05分,最高不超过3分;④投标人2009年至今连续三年及以上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得2分,无则0分。”
此项评分标准将“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连续三年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加分,甚至细化到为“投标人员工具有优秀城市美容师”、“竞赛活动中获名次”加分,如此细致的多项加分规定,与一般的商务框架性的评分标准不符,且得分权重达14分,也是对其它没有这些项目但有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排斥、歧视。
f3、附件四第47项“企业的资质、认证,财务综合状况(提供20102011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近6个内银行存款余额),企业劳工保障情况,纳税信用等级(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准)”
此四项评分标准包括前述评分标准均指向了一个共同原则:强化并选择行业内做的最大、信用最好、财务实力最强的企业中标,严重弱化本次招标中服务质量和价格因素。因此我司有充分理由认为本次招标实际上就是在选最大最强企业中标,不是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立场低价中标录取,事实上是赤裸裸地差别对待、歧视、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3条“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证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18条,同时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21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四、程序违法,对于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项目应当发布招标信息预告而没有发布。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暂行实施规程》第七条规定:“下列条件之一的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要求保密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发布招标信息预告,就采购标准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潜在供应商意见。(一)对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项目……招标预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用途、数量、规格、技术要求和交货日期;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本项目属于公厕保洁、养护,如此偏门项目在招标中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首先在公厕保洁、养护行业本身竞争不大,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公司不多,因此招标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为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发布招标信息预告,就采购标准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潜在供应商意见。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