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励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学生追求进步、争创优秀,特制订本方案。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一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每期期末评选一次,指标不超过全校学生总数的10。1、三好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政治思想好,思想品德评价优秀;②文化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③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劳动,讲究卫生。2、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思想品德评价优秀;②文化成绩达中上水平;③对班内工作认真负责,在班内有号召力和影响作用;④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劳动,表现积极。3、评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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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学生或班主任提名,全班学生表决通过,报学校批准。4、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由学生集会颁发奖状、奖品,记入本人档案。二县、市、省级三好学生奖根据上级指示,每年在毕业班学生中评选,评选程序为班主任提名,全体任课教师讨论通过,报校务委员会审议。公示一周,全年级学生无异议,报上级批准。由相应教育部门发给“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证书。享受升学有关优惠政策。二、竞赛奖1、学生在数、理、化、生竞赛中取得竞赛资格的,学校报销复赛的差旅费、生活费。在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物,给予奖励。国家级三等奖奖100元,二等奖奖120元,一等奖奖150元;省一、二、三等奖奖100元;市一等奖奖50元。2、其余各类竞赛,赴县参赛的学生由学校报销车费,获奖者视比赛规格和获奖名次给予适当奖励。3、学校举行的各种竞赛分年级设一等奖、二等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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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等奖,分别发给奖状和奖品。此条例从年下期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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