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调整,如表2所示:
9
f类别
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表2高层中层管理人员管理系数
管理系数

合格
基本合格
2
1.5
0.8
1.5
1.2
0.8
差0.40.4
第五章市场工资加绩效制
第二十七条适用条件市场化程度高,劳动力价格能够客观、公正、合理的反映工作付出和工作要求状况。劳动力供应充足,且竞争较充分,如果不能胜任本工作,容易替代。人员流动局限性小,企业有权淘汰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受政策、成本等方面阻碍小。第二十八条适用范围市场工资加绩效制适用于工勤职系的后勤服务工人,包括保安、保洁员等普工和大厅接待员、收银员等基础岗位。第二十九条收入结构和工资水平按地区劳动力市场行业指导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工资加绩效水平,每月支付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收入整体构成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工资水平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年度市场调查水平提出建议方案,经薪酬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六章工资特区
第三十条工资特区发放范围企业急需的特殊人才。其中包括:做出较大贡献者、稀缺人才、顾问、特聘人才等。其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
10
f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第三十一条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一)谈判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谈判确定;(二)保密原则:为保障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
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三)限额原则: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
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第三十二条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适用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适用于本行业关键性的高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一)生存源头人才:对企业利润影响极大的人才或依据企业战略规划,目
前急需提升的业务短板所对应的阶段性急需人才;(二)关键性岗位人才:企业业务链中关键环节岗位,对未来发展有重要影
响的岗位;(三)不可替代性人才:市场总量偏少,行业市场上普遍稀缺的管理或技术
人才。根据企业经营目标和人力资源规划,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特殊人才协议工资
制的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确定。实行特殊人才协议工资制的岗位以外聘员工为主。实行特区工资的人才需签
订《特区工资协议书》,岗位转换应当转换薪酬。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符合条件的内部培养的核心骨干人才可适用特殊
人才协议工资制。
第三十三条薪酬水平的确定特殊人才的具体薪酬水平,由企业依据薪酬调查的市场价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