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收。
f3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检查并做好记录。分户验收不合格的须经整改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验收。
4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有关负责人签署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公章并将之置于户内醒目位置。
5设计单位对分户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及时出具处理措施。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小组具体人员应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水电暖等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
3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通过现场抽查的方式复核分户验收记录监督验收人员对验收组复核工作予以监督。抽查数量不少于单位工程总户数的10且不少于3户。其中产权式公寓抽查数量不少于3户。4质量监督人员在对分户验收抽查时发现弄虚作假、降低质量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应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同时责成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
一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2009年建设部第2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
文件: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竣工验收报告表;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表G011);5房屋建筑工程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统一标准》表G01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6规划、环保、建筑节能、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
f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7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9住宅工程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二)办理备案手续过程中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八、违规处理1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