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技术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技术中心的管理有章可循,推动公司技术进步,加强科技成果的研发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中心的内部管理。
第二章技术中心的定位与原则第三条研发项目的来源途径分为两种:一是技术中心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下达的研发项目;二是出于竞争和开拓市场的需要,经公司市场部的调研后由市场部提出需求,并经技术中心主任确定的项目。第四条公司的研发活动应是在充分调研外部市场情况和考虑公司内部资源条件的最佳研发内容和方式,以期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第五条公司的研发定位在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一是通过研发巩固公司再已有市场上的地位,并应逐步取得绝对优势地位;二是通过研发,拓展公司战略市场和潜在市场,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第六条技术中心遵循在自主研发、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广泛地开展与学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互补企业的多种形式的合作,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去积极地参与对外合作。第七条技术中心以长远目标来建设研发队伍,以共同的事业、责任、荣誉来激励和驱动。在技术和产品研发方面,注重培养一批行业内具有高素质的、团队精神的研发工程师与研发管理者队伍。
第三章技术中心的构成与责任第八条为了促进公司的项目研发,有效地进行系统管理,技术中心根据项目需求成立项目组,专门负责研发项目的各项工作。第九条项目组由组长及组员构成。组长由技术中心主任任命,其他小组成员依项目内容和性质的不同,由组长提出建议人选,报技术中心主任审定。第十条组长负责新项目研发工作开展事宜;负责召开新产品研发会议及主持研发会议;负责指派其他小组成员;负责拟定及呈报项目全部投资方案。第十一条其他小组成员听从组长的安排,做好研发项目中的各项专职工作。
第四章研发过程管理
f第十二条项目研发过程分为:计划、立项、研发、测试与评估和产业化阶段。根据项目的特性或规模,可以针对具体情况有所简化。
第十三条项目计划阶段应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中心主任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项目立项阶段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通过后进行。项目组编制立项申请书,包括目的、主要技术指标、实施时间表、人员组织、任务分块分段细化和协调、费用预算等。
第十五条项目研发阶段需要经立项申请书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开展,并配置相应的资源。
第十六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