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导签署意见盖章,送审计部门审阅,报送单位领导审定。做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后,随同审计报告下达被审计单位执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计结论和决定之日起在十五日内向审计部门领导人提出申诉。在未作出新结论和决定之前,原审计结论和决定仍然有效。被审计单位应在限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定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应在一定期限内检查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将审计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附:基本建设项目程序文件资料清单)
(附表:审计工作需具备的程序文件登记表格)
f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人生产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的法则。按照建设项目发展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过程,建设程序分成若干阶段,这些发展阶段有严格的先后次序,不能任意颠倒、违反它的发展规律。
在我国按现行规定,基本建设项目从建设前期工作到建设、投产一般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的工作程序: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2.在勘察、试验、调查研究及详细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项目的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4.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5.初步设计经批准后,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6.组织施工,并根据工程进度,做好生产准备;7.项目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交付生产使用;8.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一般为两年,进行项目后评价。以上程序可由项目审批主管部门视项目建设条件、投资规模作适当合并。目前我国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和步骤主要有: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建设实施阶段,主要包括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阶段和后评价阶段。见基本建设程序示意图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环节和内容。
f基本建设项目程序文件清单
序项目文件

有关说明
附项目建议书:
1立项报告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依据;2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等的初步分析;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5项目进度安排;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2立项批复
主管部门初审,会同城建、国土、财政等部门协商,提出意见报政府常务会议同意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