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基本审计程序
审计工作内容
第一条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建设程序。1审查建设项目有无投资计划或批准手续。2审查设计文件、图纸和概(预)算。3审查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4审查建设项目有无施工合同;开工报告;施工进度,质量
监督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审查建设项目竣工后是否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条审查建设承办部门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以及执行情况。
1审查内部管理控制程序、手续、措施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审查建设承办单位对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施工监督及材料设备采购验收等,有无职责分工或专人负责,责任是否明确。
3审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项目建设中原始资料是否完整。
第三条审查建设项目的各项经济合同,协议是否合规合法。1审查承建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否具
有营业执照、施工证书等。
f2审查合同协议条款(承包工程范围、内容、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工程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办法、材料设备供应办法,工程质量要求及保修期限、奖罚条件等)是否完备,责任是否明确。
第四条审查建设项目是否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列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及设备、器材购置等费用是否合规合法,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超面积、超标准的现象;有无乱列工程成本现象。
第五条审查建设项目结算书是否按中标书及合同要求套用相关定额、费用标准,是否完整、真实、准确,有无弄虚作假、高估冒算、漏列、错列等现象。
审计工作流程
第一条审计部门,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和工程计划和施工情况提出审计计划,确定审计对象,组成审计小组,确定主审人员,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对被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
第二条被审单位配合审计单位,介绍工程管理情况,提供设计文件,计划任务书或领导批示,招投标书、概(预)算书、工程结算书,经济合同等商务资料,以及隐蔽工程签证等资料。
第三条在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要认真书写审计工作底稿。
f第四条书写审计报告。完成审计程序后,根据审计工作记录,获取的资料和证明材料,集中审计人员的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对被审计项目作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提出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对主要突出问题着重列举和剖析,并明确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
第五条审计小组在提出正式审计报告之前,应就审计报告的内容和问题的处理与被审单位领导交换意见,核准事实。
第六条审计小组将确定的审计报告,经被审计单位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