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正评审与转正生效时间的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转正评审流程及生效时间,公平公正的对员工进行转正考核,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顾问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执行方案1转正评审时间:入职员工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从入职当天算起累计,于试用期满日前15日内撰写述职报告,公司将针对即将转正的人员将组织述职面谈及评审。2转正生效日期:每月1日至15日(含15日)前入职的员工通过转正评审后,转正生效日期为当月1日;每月15日之后入职的员工通过转正评审后,转正生效日期为当月16日。
第四条转正工作流程图
本办法自2013年6月1号起执行,最终解释权由人力资源部解释。
人力资源总监签章:
董事长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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