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审判的影响进行系统研究,并试图提出方案实现网络舆论与司法审判之间的良性互动。
12研究目的及研究方法
据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03手机网民规模达62亿,占比提升至901,无线网络覆盖明显提升,网民WiFi使用率达到918。显然,互联网已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随着网络环境的日益完善,网络对个人的影响进一步深化,人们开始进入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出击”的演变阶段,从信息获取等常规化应用发展为积极使用网络话语权,充分表达个人意见观点。随着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因其低门槛高到达率而成为网民讨论公共事务的有效平台,网络舆论发挥着重大效能,极大提升了信息透明度,这是社会法治观念的进步,对司法公正起到促进作用。
然而由于我国目前社会正处于矛盾凸显的转型期,网民的水平良莠不齐,媒介组织把关权力弱化等原因,使得一些非理性情绪化的言论得到广泛传播,从而容易导致网络媒介审判的现象,带有强烈民意色彩和主观倾向的舆论很容易左右司法公正。因此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及案例研究。通过文献分析,阅读大量文献查找相关信息;此外通过案例分析来研究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各方面影响,从而探讨如何保证网络舆论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此外还采用比较分析法,通过类比两个同类案件“何鹏案”“许霆案”,探究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负面影响。
二、理论梳理
21新媒体相关概念
1新媒体
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研究领域的所长Goldmark在1967年第一次提出“新媒体”这个称呼。由于新媒体的发展日新月异新媒体概念也随之不断发生变化。早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义:新媒体就是网络媒体。而我国学者也对此做出诸多研究,如“利用全新的技术理念来实现前所未有的传播功能或者根据已经存在的媒介利用传统的技术和功能表达出某种质的飞跃性平台”吴信训2008“新媒体是一种存在相对性的含义是继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发展之后而慢慢出现的新心态”匡文波等。
2新媒体环境的特点
新媒体是在新的技术体系支撑下出现的媒体形态,如数字报纸、数字电视等,它是相对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而言的。相较于传统媒体,新媒体具有以下特点:1互动性。相较于传统媒体而言,新媒体使传者与受者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2个性化。新媒体可以使受众自主定制所需要的信息,而非被动接受大
f众化的内容;3即时性。新媒体凭借数字化技术可以无视时间限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