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的是,非法占有目的具有区分罪与非罪的机能。“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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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不要说”认为,盗用等一时使用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因为还不能被认定为占有了财物,所以不属于可罚的盗窃行为,而非因为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才不成立盗窃罪。换言之,根据“非法占有目的不要说”,只有考虑了行为人夺得财物后对权利人利用财物的妨害程度,才能认定是否属于可罚的盗窃行为。“但是,由于盗窃罪以取得占有为既遂,故不可能在盗窃罪成立与否的问题上考虑既遂后对权利人利用财物的妨害程度。而且,只要妨害利用的行为没有达到可罚的程度盗窃罪就没有既遂的观点,导致既遂时期极不明确,所以不能采纳。”因此,唯有通过判断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才能划清不可罚的盗用行为与盗窃罪的界限。
还应肯定的是,非法占有目的具有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机能。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就不可能区分盗窃罪、诈骗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例如,甲进入位于六楼(最高层)的被害人乙家,搬出彩色电视机后,从五楼与六楼之间的过道窗户将电视机扔至楼下毁坏。若甲是因为乙家的窗户小、无法从窗户扔至楼下,特意搬至过道扔至楼下的,当然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若甲因发现乙正在上楼,为避免乙发现自己盗窃行为而将电视机扔至楼下的,则应认定为盗窃罪。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要素,就难以区分该行为是盗窃还是故意毁坏财物。
第三,将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主观要件要素,并不意味着仅从主观方面区分盗窃、诈骗罪与非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相反,正是为了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区分盗窃、诈骗罪与非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而且,“非法占有目的不要说”只是从客观方面区分盗窃、诈骗罪与非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这便难以达到区分目的。例如,根据“非法占有目的不要说”,行为人以毁坏的意思窃取、骗取他人财物后并未毁坏财物,而是使用该财物的,成立盗窃罪、诈骗罪。但是,根据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的原理,既然行为人在实施取得财物的行为当时没有盗窃、诈骗的故意,就不能认定为盗窃罪、诈骗罪。因为盗窃罪、诈骗罪是状态犯,只能根据行为时的情况判断行为性质,而不能单纯根据行为后的状态判断行为性质;既然要根据行为时的情况判断行为性质,就需要判断行为时的意思。再如,根据“非法占有目的不要说”,只有在不转移占有的情况下,才可能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这也不当地缩小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范围。
第四,规定金融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法条与规定普通诈骗罪的法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