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客体的种类主要有五类:物,人身、人格,智力成果,行为,信息。27、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特征:(1)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2)是有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3)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种类:(1)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2)肯定式法律事实和否定式法律事实28、法律责任: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关于法律责任的本质有三种学说:道义责任论、社会责任论、规范责任论。法律责任一般由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损害结果、主观过错四方面。法律责任的种类有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违宪责任。29、法律程序:是从事法律行为作出法律决定的过程、方式和关系,其最主要的是“关系”,就其本体而言是这样一种普遍形态:人们遵循法定时限和时序并按照法定方式和关系进行法律行为。(1)法律程序具有法律上的意义(2)法律程序旨在作出法律决定(3)法律程序针对的是旨在形成法律决定的相互行为(4)法律程序是在法定时间和空间中展开(5)法律程序具有形式性和相对独立性5法律程序可以进行价值填充。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为分工、抑制、导向、缓解、感染。30、正当法律程序:是一种为了抑制恣意,通过角色分化与交涉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以达到宪法的至信、至尊、至上从而实现宪法权威,包含中立、理性、排他可操作、平等参与、自治、及时终结和公开等价值属性。正当法律程序的构成要件有(1)程序的分化(2)对立面的设置(3)程序中立(4)自由平等且实质性的参与(5)理性对话和交涉(6)信息充分和对等(7)公开(8)及时和终结性31、原始习惯:指在原始人长期的共同生活中自发形成的,世世相袭、代代相依,成为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权威而有效的社会规范。氏族习惯代表着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要求和共同利益。习惯规范的实施主要依靠氏族受领的道德感召力和威望,依靠人对传统的依赖和超自然神力的畏惧,主要依靠每个人的自觉和舆论的压力,辅之以简单的内部惩罚措施。32、法系:根据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而对其进行的一种分
f类,通常法形式上具有一定特点的,属于同一历史传统的若干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化为同一法系。根据不同的划分方法,法系呈现出多种形态。理论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