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失职行为,保证顺利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制订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第三条奖惩有据,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第四条奖惩依据(1)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2)企业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员工的岗位描述的执行情况。第五条本规定和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每项次奖惩(罚款除外)都记入员工的档案。第六条以奖为主,以惩为辅,对员工采取的惩处以“如不惩处则将影响优良风纪”为限。第七条奖励的意义。(1)使员工得到心理或物质的满足。(2)使员工由此增加工作积极性,从而更加奋发地工作,创造更好的绩效。第八条奖励的方式分为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及工作本身的奖励。
f1物质奖励物质奖励主要有加薪、奖金、奖品。2精神奖励精神奖励主要有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3工作本身的奖励工作本身的奖励主要有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奖励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及专项奖。第九条每通令嘉奖1次,按本人考核工资的10给予奖励,年终绩效考评时在总分中加2分凡累计通令嘉奖3次,改为记功1次。第十条每记功1次,按本人考核工资的20给予奖励,并颁发一次性奖金。年终绩效考评时在总分中加4分凡累计获记功3次,记大功1次。第十一条每记大功1次,按本人考核工资的40给予奖励,并按本人考核工资的20给予加薪。年终绩效考评时在总分中加6分。第十二条凡累计记大功3次,职务晋升1级,并获得总经理特别奖励1次,同时记入公司荣誉员工册。年终绩效考评时在总分中加10分。第十三条专项奖金分为服务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伯乐奖及总经理特别奖励。企业可在财务上专设“经理奖励基金”科目,专项奖由此项列支。
f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1服务年资奖员工服务年资满5年、10年、15年,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的,分别授予服务5年奖、服务10年奖、服务15年奖。2创造奖员工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本奖。(1)设计新产品,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2)从事有益于业务的发明或改进,对节省经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