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秉承互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五金商店,双方就合伙经营五金商店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资方式(一)甲方出资20万元,乙方出资20万元,共计40万元。(二)合伙期限自2016年5月10日起,共3年;如果期限届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延。二、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盈余分配按双方各50比例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双方各50比例承担。(三)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三、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视企业经营规模扩大,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接纳新的入伙人,但须重新签订入伙协议。(二)支付合伙债务;四、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f(一)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双方都有表决权。
(二)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双方各50进行,合伙经营积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三)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禁止行为(一)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果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六、合伙营业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另一方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七、合伙的终止和清算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1合伙期届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2、合伙期未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偌大。2、清算由双方共同进行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
f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
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
配。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
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