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有序推进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XX政〔20XX〕120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自20XX年10月1日起,全县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改革内容一参保范围。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工作人员。⑴上述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XX发〔2013〕14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含按照有关规定暂不分类且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⑵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
f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基数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⑴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他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⑵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单位缴费基数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
3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数额建立,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