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以纸质版加盖公章方式),及其他相关报告(以
电子版方式)及时移交投资部归档管理。
(二)公司投资部在收到财务部提交的参股公司财务报告后,对各期财务报告进
行分析,同时要加强与参股公司相关人员的密切联系,动态掌握其财务经营状况、对
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展开风险评估,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写分析、评估报告,并提
出改进建议,如参股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
(三)公司内审部等相关部门应每年至少一次到参股公司实地调研;如有特殊要
求,可对其进行专项审计;对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评
价,并形成相应的书面报告。
(四)公司投资部及财务部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要求,及时收集与各参股公
司相关的国家政策、行业趋势、竞争格局、技术等行业信息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为公
司委任的各参股公司董事、监事的尽职工作及公司的正确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第四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八条
公司委任的各参股公司董事、监事、投资部和财务部应定期、不定期
与参股公司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参股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信息,并对重大事项
进项全面审核、分析,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汇报。
第九条
重大事项范围
(一)需要由参股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表决的所有事项;
f(二)参股公司内部机构、重要管理制度发生重大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重要人员发生变化;
(三)参股公司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出现大幅下滑或者其种类、结构等发生
重大调整;
(四)参股公司出现投后经营亏损累计超过公司投资额的20以上的,或累计亏
损额达到500万以上;
(五)参股公司资金运转出现重大问题、资不抵债,或者不能及时归还银行或其
他相关机构借款;
(六)参股公司签订了重大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
承包、租赁等),对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
(七)参股企业经营方向、方式发生变化;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者购置金额较
大的长期资产行为。
(八)参股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合并、分立、破产、解散、被收购和兼并。
(九)参股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的变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
等,可能对投资企业的经营有显著影响。
(十)参股企业进入清算、破产状态。
(十一)参股公司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十二)参股公司出现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