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所投资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建设;6、集团公司党组、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二)重要人事任免1、管理权限内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及相关处理;2、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3、部门以上及相当职别干部招聘。(三)重要项目1、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
f2、重大、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
3、应当向国资委和各企业应向集团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年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较大额度预算外资金使用;2、较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重大捐赠、赞助;3、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集团公司实行董事会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党组是集团公司领导核心。董事会、党组、总经理分别按相关制度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各企业依据各自的管理体制制定相关决策制度,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决策层、经营层发挥好各自的作用。(二)民主决策程序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各企业的管理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相关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论证。2、应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相关会议决策之前要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3、管理权限内干部的任免,在相关会议之前,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的程序执行。4、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相关会议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相应的报告。四、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董事会、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各企业相关议事规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二)凡需董事会、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及企业相关会议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三)相关决策会议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会议表决有效。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方可举行。(四)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同志报告情况,其他同志未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五)会议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