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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第一篇建筑设计
条文宣贯、专题报告、答疑
一、“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审批原则和实施要点4、“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的特点和实施难点5、“建筑设计篇”2013年版主要修改内容二、主要条文宣贯:1、第1章基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6条强条)2、第2章室内环境(采光、隔声、空气质量的三部标准的部分强条)3、第3章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剧
场建筑设计规范》的部分强条)4、第4章专项设计(《无障碍设计规范》、《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和《住宅设
计规范》的有关强条)三、专题报告1、“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今后的发展方向2、建筑设计规范与“强制性条文”的关系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与其他设计规范的关系4、如何执行建筑设计强条中有关室内环境的量化指标5、关于建筑日照计算与住宅室内环境质量控制6、栏杆的防护高度与“可踏面”的有关问题7、建筑的无障碍设计与无障碍建筑的设计8、建筑设计如何选用“无障碍电梯”和“可容纳担架电梯”四、典型问题答案1、建筑设计的“安全疏散”与建筑防火的“逃生”有何不同?2、如何确定建筑的形式和建筑的层数?3、如何计算走廊、通道净尺寸及窗地比指标?4、如何处理建筑设备相关标准改版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f“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
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按文件形式分为:
建设标准
(《派出所建设标准》等,控制投资,较少对外)
技术规范、规程(《住宅设计规范》等,工程技术标准中的大部分)
产品标准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等,产品的选用、安装)
管理办法、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度高、数量少)
按等级分为:国家标准GB
行业标准JG协会标准CECS
地方标准北京DBJ
企业标准QB
(ISO国际标准和产业联盟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应用转化到各个等级中)
按执行强度分为:
强制性标准(有一定比例的强制性条文)
推荐性标准编号带T推荐性不等于“宜”
在建工行业还有:标准图集
通用图集
技术措施
实施导则
(作为“准”标准文件,各个等级都有。如“国标图”和“地方通用图”)
(建筑设计的《设计手册》、《设计资料集》、《设计指南》不在标准体系中)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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