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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实施办法
药剂科负责整理,留档备查。四、奖惩办法医院鼓励全体医务人员不论是门诊用药、住院用药、家庭用药只要发现与用药有关的疑似药物不良反应的现象,均可电话通知药剂科积极上报。对由医院规定的直接报告责任人漏报药物不良反应的,一经发现医院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如因不报告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引起医疗纠纷者将按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方案中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对报告不良反应好的科室及个人医院要给予表扬和奖励。真正在我院形成人人参与,积极报告的良好氛围,最终实现我院药品不良反应“零漏报”。
二0一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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