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的。在我国目前,学术自主性受到侵害的最主要来源是政治,这种侵害表现为多种形式。
f1、行政权对研究成果客观性和真实性的干预
这种对学术自主性的侵害多发生在政府委托项目中,为了解决面临的问题,政府部门往往需要通过研究机构为自己提供行动方案,但基于部门利益,政府部门同时也不希望听到对自己批评的声音,这就促使一些政府部门在委托项目时,对接受委托的研究方提出捆绑性的要求,如不得批评政府、不能否定现行政策等。更为突出的侵害发生在政府决策的论证性研究中,近年来中央高层强调提高公共政策的科学性,要求各级政府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进行科学性、可行性和风险性的科学论证。为了通过论证,顺利出台政策,一些政府部门对研究机构开展的论证性研究结果横加干涉,以委托机会和项目经费为要挟,要求其中不能出现反对意见,使论证性研究丧失了科学性和真实性,沦为决策的“走过场”和“橡皮图章”。
2、“学术禁区”的设置
从政者出于某些政治因素的考量,经常倾向于为学术研究设立种种“禁区”,将一些领域列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不能触碰的“雷区”。在我国,“学术禁区”表现为:(1)以意识形态为依据规定学术研究的方向;(2)价值观和思想的一元化倾向;(3)对言论、出版的严格限制;(4)对批评、反对声音的打压与封杀。这种“禁区”极大限制了学术研究的领域,严重挤压了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空间,蒙住了学者的双眼,捆缚了学者的双手,堵住了学者的嘴,大大减少了社会规律发现的机会。长此以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将在很大程度上失去生命力,导致“真理萎缩”,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3、学术腐败
学术腐败也是典型的政治权力向学术领域的渗透,并对学术产生支配。学术腐败指的是研究成果的评价不以学术内在的规范为标准,而是以其它因素为评价标准,比如委托项目和研究经费的获得需以寻租为前提,学术成果评定的行政化,学术成果发表以金钱为交易,等等。学术腐败是对学术自主性的严重侵害,如果说行政权对学术自主性的损害是外在干扰,那么学术腐败就是学术独立性、科学性、真实性和客观性一系列价值的内在毁灭,而且是终极性毁灭,难以恢复。它促使学术领域陷入到分裂之中,学者不是通过遵守研究规范和实实在在的投入来取得成果,而是寻找各种寻租的机会,学术的道德与价值将丧失殆尽。被行政权强行干预的学术仍然可以通过自己独立性的强烈诉求实现自主性,被“禁区”所限制的学术仍然可以依赖社会的进步突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