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劳动合同解除后有关经济补偿金等费用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法定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二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和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及其相应的待遇。
f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的发放,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六、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时制度按下列第项确定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二不定时工作制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第一款工作制的,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需要加班的,须经甲、方双方和工会协商一致,且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第二三款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乙方按国家和省市的规定享受年休假。七、劳动纪律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八、教育与培训
f一甲方应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乙方的教育与培训。二乙方人事技术工种岗位的,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三除本条第一项约定的正常教育与培训外,甲、乙双方可就乙方脱产或由甲方出资参加的培训学习,签订专项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内容进行补充或者修改补充或者修改后的合同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二甲、乙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按《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行。三乙方属于《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条例》的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五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未告知乙方存在职业病危害情况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