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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学生会工作作方向性决策。2、审定批准学生会总体工作和各部具体工作的计划与总结3、对学生会的总体工作、各部门工作具有监督权4、决定学生会重要工作四、学生会各部门实行分工负责,各部门须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并有义务支持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第二章纪律制度一、日常工作纪律制度1、部长例会,各部门必须做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2、各部门的工作服从常委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需负责该部门在九个系之间的协调工作。3、副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脱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f4、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二、会议纪律制度1、实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委会、常委会、总例会。2、学生会每三周召开一次总例会,时间星期天下午400。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议程,由秘书处负责对有关资料的记录和整理。3、全委会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一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门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两次。4、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1)学生会各项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和记录制度。(2)学生会会议必须准时召开,参加者应准时到场,考勤记录由秘书处负责,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当面或书面向会议组织者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不到,否则作缺席论处。第一、二次无故缺席者处以警告处分;第三次无故缺席者处以内部通报批评处分;第四次缺席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迟到两次作缺席一次处理,两次请假作一次迟到处理。学期末秘书处将对各成员参加会议的情况统计,列表公布并报其所在系。(3)各级学生会会议均作会议记录,由秘书处整理存档查备。各会议应由会议主持人或专人记录三、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1、办公室只限于学生会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工作,各部筹备活动使用,及存放学生会各种财产。2、室内所有物品均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3、损坏、丢失本室物品者,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4、办公室轮值卫生工作和值班工作由秘书处负责统一安排。5、办公室的钥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6、非学生会干部不得随意进入本室从事聚会、娱乐等任何与学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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